不锈钢无缝管

不锈钢管材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2014-04-27 21:05


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1.3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
6.2  不锈钢无缝钢管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第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差异表的格式汇总说明。投标人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竟标,其余方案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
投标文件请尽量采用双面印刷、平装版本,但须装订牢固。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6.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80天。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6.2.4 投标保证金
6.2.4.1投标保证金及金额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北京市的投标人出具支票),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少30天。投标保证金也可以在开标前直接电汇。汇款注明用途:安徽淮南平圩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投标设备名称)投标保证金。
汇票(支票)、电汇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
帐    号:0200022309003403231

请把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支票的原件,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情况登记表》一并封装在同一个信封中,信封上注明:安徽淮南平圩电厂三期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工程(不锈钢无缝管)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额
(万元,人民币)
1 固定式真空清扫装置 HD-CT-07-2011-166 6
2 不锈钢管材 落煤管及其附件 HD-CT-07-2011-168 3.5
3 燃料、除灰渣排污泵 HD-CT-07-2011-169 3.5
4 卸煤沟煤篦子 HD-CT-07-2011-170 3
5 水工第二批阀门和伸缩节 HD-CT-07-2011-174 3
6 汽机房及灰控楼辅助通风设备 HD-CT-07-2011-175 4
7 国产仪表成套 HD-CT-07-2011-176 7
8 风粉浓度在线检测系统 HD-CT-07-2011-177 8
9 不锈钢管材 热控盘柜 HD-CT-07-2011-178 7
10 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架构升级 HD-CT-07-2011-179 9
11 全厂门禁系统 HD-CT-07-2011-180 3
12 光通信专项系统设备 HD-CT-07-2011-184 3
 
 
投标人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浙江不锈钢管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本次投标联系人  
所在部门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信箱  
《投标人情况登记表》中邮政地址和银行信息用以退还投标保证金,请准确、详细填写。
特别说明:
a .凡通过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申请购买并下载了指定项目招标文件且准备参加投标的厂商,应提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支付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支付手续,并在自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支付成功起至截/开标日期之后10日的期间内,通过本网站的提示,上传投标保证金支付证明复印件(此项操作未完成以前,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返还)。
b.我们承诺将第一时间主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c.如果上表信息有变化或没有收到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郑璐
联系电话:010-56995223
传    真:010-56995250
电子邮箱:zhenglu@cpcec.com

6.2.4.2 删除。
6.2.4.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4.3.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6.2.4.3.4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
6.2.4.3.5 投标人违反本卷第13条纪律与保密的有关规定。
6.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后予以退还。
6.2.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后予以退还;如果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满足此要求,中标人应延长其有效期。
6.2.5 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4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2.6.1 投标文件6份(1正5副),提供电子版(U盘);附件9价格表(表中项目除价格数字外都要填写)及报价说明3份(1正2副),空白价格表单独密封(澄清时带到技术组确认);投标保证金1份;澄清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附件9价格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3份(1正2副)及其电子版文件(U盘)。
6.2.6.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价格表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9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标的价格为含税价格。
6.3.2 投标人的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6.3.4 凡投标人单独报价的设备都有可能单项中标,各单项设备中标人相互之间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并应接受招标人的协调且不应有任何费用问题(即招标人不再付给投标人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如对某些单项,投标人拒绝单项中标或单项中标时价格不同,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6.3.5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3.6 投标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装订牢固、封装包装。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包装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4.1.2 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6.4.1.3 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附件9价格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投标报价封面右上角必须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价格表”、“正本”、“副本”、“保密”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以前送达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5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
6.5.1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6.5.2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投标须知规定的金额。
6.5.3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1、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背离。
6.5.4 未按6.3要求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对任何一个投标方案提供了两个以上(含两个)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为参与竞标的有效报价。
6.5.5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不锈钢管材成本。
6.5.6 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而进行选择性投标。
6.5.7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