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无缝管

“1Cr18Ni9Ti”钢管质量事故报告以及赔偿

2014-08-26 11:13


     我司从收到贵司“1Cr18Ni9Ti”钢管质量事故报告和两张不锈钢钢管图片起,随即指派相关部门进行此批货物从原料采购、生产工业、生产流程、检验数据进行核查,暂无发现任何有关与国家标准和产品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根据贵司目前所提供的两张相关产品资料图片,无法确认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钢管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现针对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 建议贵司取样进行钢管质量检验

二 希望贵司请将此批钢管的使用环境、安装使用时间、温度、介质、压力实际用途等相关资料或者数据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宝丰公司做进一步分析。


第一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所供货物(430圆钢)不合格,造成乙方材料损失23338元(即14元/公斤*1667公斤),甲方赔偿乙方材料损失23338元。

第二条 另乙方所订甲方货物钢管(合同号:AS10041604-4,193支,规格29.5*6.75),需要甲方代用抛光加工180钼,抛光费用为1000元/吨,甲方愿意承担(温州--十堰)来回运费。抛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锈钢管(规格29.5*6.75),数量4063kg,费用共计:4063元。因抛光引起的耗损为41kg,按单价30.5元/kg,由甲方补偿乙方1250.5元。

第三条 甲方所供430材质圆钢已开发票23338元给乙方,按9%税点计算为2100.4元。乙方应补偿甲方2100.4元。
   
因此,甲方共计支付18425.1元给乙方,乙方若同意以上处理方式,请盖章回传0578-8017518,谢谢。